一、比赛项目:拔河比赛、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预赛:2017年10月14日下午2:30
拔河比赛在主校区网球场举行;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在主校区田径场举行
决赛:2017年10月21日在主校区田径场举行
三、参加单位:
各院系为单位参赛
四、竞赛组别:
拔河比赛:男女混合组
(二)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人赛和团体赛
五、运动员资格:
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的爱好者。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运动会。如参赛者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则被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参赛办法:
体能比赛运动员每人限报一项。
(一)拔河比赛
(1) 以院系为单位限1队参赛。
(2) 报名办法:附参赛名单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体育教研室,报名截止至9月30日。
报名人数:各代表队报运动员共25人,男12人、女12人、指挥员1人(比赛上场20人,其中男10人、女10人)。
(二)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 以院系为单位单人赛限3人报名,团体赛限1队参赛。
(2) 报名办法:附参赛名单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体育教研室,报名截止至9月30日。
(3) 报名人数:单人赛限报3人,团体赛各代表队报运动员6人。
七、竞赛办法:
(一)拔河比赛
(1) 临场抽签,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上届前四名为种子队。
(2) 每场比赛迟到15分钟为弃权处理,每局之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
(3)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前10分钟,两个参赛队以掷币方法选择场地,第二局比赛交换场地,如有决胜局,则需要掷币选择场地;每局比赛时间为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拉过限制线时,以拔河绳中心标志偏向的一方为胜方。
(4) 场地标准:宽6米,长25米,中线距限制线2米。
(5) 运动员比赛时不得穿带钉的运动鞋。
(6) 每场比赛双方各允许一名指挥员进入赛场指挥。
(二)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单人赛以个人抽签决定比赛顺序,第一阶段以个人成绩排名取前八名,第二阶段前八名决赛。
(2)团体赛以学院为单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个数累计排名。第一阶段取前四名,第二阶段前四名决赛。
(3)个人赛与团体赛若成绩并列将进行加赛决定名次。
(4) 比赛迟到15分钟为弃权处理。
(5) 运动员比赛时不得穿带钉的运动鞋。
八、技术规定
(一)拔河比赛
(1) 握绳:参赛队员都应裸手握绳,绳子穿过腋下;位于队尾的队员为“锚人”,“锚人”可将绳尾穿过腋下、绕过后背、再从另一侧肩上绕至身前,双手以同样方式握绳。
(2) 参赛队员不得将绳子打结或固定在身体任何部位。
(二)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引体向上(男):
两手用宽握距正握(掌心向前)单杠,略宽于肩,两脚离地,两臂自然下垂伸直。用背阔肌的收缩力量将身体往上拉起,当下巴超过单杠时稍作停顿,然后逐渐放松背阔肌,让身体徐徐下降,直到回复完全下垂,重复再做。
(2)1分钟仰卧起坐(女):
仰卧,两腿并拢,双膝弯曲呈90°,两手交叉于头后抱头,利用腹肌收缩,上体折叠前屈迅速呈坐姿,头超过膝盖,低头(臀部不能离开垫面);然后还原成仰卧,双肩着地, 如此连续进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拔河比赛和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团体赛积分三倍计算,1-8名分别为27、21、18、15、7.5、7.5、7.5、7.5计算,单人赛分别按9、7、6、5、4、3、2、1计算,累加计入田径运动会总成绩。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公共教育学院体育部选派。
十一、舞弊行为
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队该项比赛成绩,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该队(人)该项比赛成绩,不予录取名次,运动队(员)不能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徐州医科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