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徐州医科大学“阳光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6
发布人:
浏览次数:


为深入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1.实施对象:大一、大二年级学生。

2.实施学期:2020-2021-2学期,自202141日开始至531日结束。

3.活动要求:“阳光跑”是学生体育必修课程的组成部分。“阳光跑”未达标的学生,该学期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4.活动方式:学校本学期使用“高校体育”APP(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作为考勤、计量工具,对学生参加校园阳光跑活动进行量化考核。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跑步,跑步情况上传到APP管理后台并统计跑步成绩。

5.活动区域:主校区田径场。

6.活动时间:6:0021:30,学生自行选择跑步时间。并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

二、评定标准

1.运动量:

1)在规定时间段每月跑步不少于10次,每天跑步成绩仅认定1次。

2)男生每次跑步距离不少于2000米,不多于4000米。

3)女生每次跑步距离不少于1500米,不多于3000米。

4)每次跑步少于规定距离,本次跑步活动将不计入总次数。

5)该学期学生跑步总次数为不少于20次,男生跑步总距离不少于40公里,女生跑步总距离不少于30公里。

2.速度标准:控制在4-9分钟/1000米。

3.预警提示:每学期“阳光跑”结束前二周,对未达标学生发出预警提示。预警提示后仍未达标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三、规定说明

1.跑步过程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或冒名顶替代跑。学校将加强巡查监督,对违规学生将建立违规信息记录。对首次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对再次违规者相应学期的跑步任务本学期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2.每次跑步速度低于4分钟/1000米的有借助交通工具的嫌疑,高于9分钟/1000米有慢走的嫌疑。均视为成绩无效。

四、其他情况

以下学生,经体育部核准后,可适当调整校园阳光长跑活动次数:

1.校运动队队员,由教练员提出申请,可予以免除。

2.参军入伍的学生,提供相关服役证明,服役期间的校园阳光跑活动全免。

3.出境交流(交换)的学生,由各学院提供证明,在境内外学习期间的校园阳光跑活动全免。

4.对残疾、伤病和不适宜参加“阳光跑”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于执行和降低要求执行该计划。申请免于执行“阳光跑”方案的学生,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免测办法执行。

5.因天气等自然条件不具备实施“阳光跑”时,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月自行调整“阳光跑”计划。如出现极其恶劣天气状况,由体育部代表学校发布中止或减免当月“阳光跑”任务,统筹平等计分。

6.经体育部研判审核,适当调整“阳光跑”活动次数的其他情况。

五、安全注意事项

1.参加跑步学生应身体健康,并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课程安排和天气情况,合理有序、科学安排跑步计划和具体跑步时间。

2.跑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做好跑前热身运动和跑后的放松运动。

3.跑步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应立即中止跑步活动,适度自我调整状态,并尽快到校医务室就诊。

4.跑步路线选择应在校内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遵守校内有关交通安全规定,注意校园内来往车辆和人流情况,确保自身运动安全。


附件:1.“高校体育”App使用说明

          2. 阳光跑客服群二维码



学工部 体育部

20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