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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2学期 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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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学期工作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实施对象: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

2.运动锻炼方式:课外体育锻炼由“阳光跑”与“体育运动签到”两种形式组合而成。参与学生使用“高校体育”APP(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作为打卡、考勤工具。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活动区域进行课外运动锻炼打卡,锻炼信息上传到APP管理后台并进行统计。

二、课外体育锻炼时间与区域

1.锻炼时间:

1)本学期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自2022314日开始,至514日结束。

2)有效体育锻炼时间为每天6:0021:30,参与学生自行选择时间并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

2.锻炼区域:

1)体育运动签到区域:主校区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具体位置见附件1),学生自行选择以上锻炼区域(三选一)。

2)阳光跑区域:主校区田径场。

三、考核标准

1.课外体育锻炼是学生体育必修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计入体育成绩考核,分为“阳光跑”与“体育运动签到”两种形式进行。学生每次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锻炼,参与的情况计入体育成绩,占10分。在本学期完成课外体育锻炼总次数20次,每缺炼一次体育课成绩扣0.5分。

2.每天课外体育锻炼仅认定1次。

3.选择“阳光跑”进行锻炼的,每次跑步(或慢跑)不得低于2000米。

4.选择“体育运动签到”进行锻炼的,每次锻炼不得少于30分钟。

5.保健课学生不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四、违规说明

学校将加强巡查监督,对违规学生将建立违规信息记录。课外体育锻炼过程中发现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冒名顶替、网络购买代码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首次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再次违规者本学期的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同时通报学院按学校规定处理。

五、减免申请

以下情况,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课外体育锻炼减免申请表》以及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报任课教师以及体育部审批后,方可减免:

1.校运动队队员,且日常表现良好者。

2.参军入伍的学生,提供相关服役证明。

3.出境交流(交换)的学生,由所在学院提供证明。

4.学生因伤、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申请减少锻炼次数的。

5.经体育部研判,其他减免情况。

六、安全注意事项

1.参与学生应身体健康。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严禁进行剧烈运动,并按照要求申请减免。参与学生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课程安排和天气情况,合理、有序、科学安排课外体育锻炼的计划和时间。

2.锻炼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做好锻炼前的热身运动和锻炼后的放松运动。

3.锻炼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应立即中止,适度自我调整状态,并尽快到校医务室就诊。

4.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锻炼,遵守校内有关交通安全规定,注意校园内来往车辆和人流情况,确保自身运动安全。


附件:

附件1.课外体育锻炼签到区域图

附件2.“高校体育”App使用方法

附件3.《课外体育锻炼减免申请表》

附件4.课外体育锻炼客服群(微信)二维码

附件5.课外体育锻炼打卡标志牌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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