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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第五届学生足球比赛(五人制)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6-03-12
发布人: 程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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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部

、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6年3月至4月

比赛地点:主校区五人制足球场

、参加单位

基础医学院、麻醉学院、医学影像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报名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领队 1 人,教练 1 人,运动员 6—12 人(不得少于 6 人,领队和教练可由运动员兼任)(研究生在所属学院报名),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第五届学生足球比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3月16日12点前交给刘益凡老师,电话:15862185169。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参赛个人均需打印并填写《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详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盖章后与纸质版报名表于3月20日前统一交至刘益凡老师处。

、竞赛规则、规定及方法

(一)竞赛规则

比赛按照中国足协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小场地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方法》。并做如下特殊规定,与规则不同之处,以本次比赛规程(详请见附件:《徐州医科大学五人制足球赛规则》)为准,在此先进行主要规则的陈述,比赛遵从“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八字方针。

(1)时间:本次比赛采用毛时2×20分钟的比赛模式,半场的休息时间为10分钟,边线球及角球发球时不得拖延时间,应在球放定在边线上后4秒内发出,否则将交换球权。

(2)球权:裁判员掷币,由猜中一队决定在上半场或下半场开球。

(3)决胜期:全场比赛结束后若仍未分胜负,则以点球决胜的办法决出胜负(5+1)。

(4)暂停:双方球队在每个半场各有一次1分钟暂停的权力。必须由场下教练请求。

(5)换人:每支球队每场比赛共有五个换人名额,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被再次替换上场。当球呈死球状态时,双方皆可请求换人。欲换上场的选手必须先通知记录裁判员,到下一个死球或暂停方可依从裁判的手势进行换人(遵从“先下后上”原则)。

(6)犯规:球员一场比赛中得到一张红牌或者累计两张黄牌则必须离场,该队在2分钟后方可换上一名替补球员上场(消耗一个换人名额)。比赛过程中如本方球队中的犯规次数累积到 5 次以后,将被判罚第二罚球点发球。

(7)比赛中严禁使用铲球技术,违者将被出示红牌,且是为违规违纪处罚。

(二)竞赛规定

1.比赛用球采用 5 号球。

2.球员必须服装统一(除守门员),号码固定,球员号码 1 至 99 号,守门员服装颜色与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须佩戴与服装颜色区别的袖标 ;运动眼镜必须是安全不伤及自己与对方(经裁判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参赛);上场比赛球员不得佩戴配饰;上场比赛球员不允许穿SG 钢钉足球鞋,在人工草坪上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 TF(Turf)碎钉足球鞋或 IN&IC(Indoor)平底足球鞋或布面胶底足球鞋。参赛球员必须佩戴护腿板。

3.在比赛开始时双方球队中的任何一方队员数量少于4 人,该场比赛将被取消,少于4人队判负,比分0:3。

4.在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的,处停赛一场;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一场;小组赛的红牌、黄牌处罚不带入淘汰赛(违规违纪处罚除外)。

5.替补席人数:比赛时替补席人数限定 9人,其中官员 2 人,替补队员 7 人。

(三)竞赛方法

1.赛制: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按队伍报名数量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比赛,A1 VS B2,A2 VS B1,C1 VS D2,C2 VS D1,胜者进行1-4名角逐,败者进行5-8名角逐。

2.淘汰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比赛成平局,则以点球决胜的办法决出胜负(5+1)。

3.比赛取消、比赛中断、比赛终止按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处罚和申诉

(一)纪律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2.各参赛球队领队或队长是参赛运动队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和赛风赛纪负责人。

3.一个队在比赛中罢赛,则取消该队参加比赛资格,该队已赛成绩无效。

4.报名后不得随意退赛或弃权,如某队故意使比赛不能按时进行,经体育部裁定后,则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

5.如发现运动员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现象,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该队已赛成绩无效。

6.各队须在赛前10分钟携带身份证件(学生证)到达比赛场地向竞赛组报到,参赛证件未带不得上场。如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则该队作弃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

(二)申诉

1.本赛事申诉事宜采用“谁申诉谁举证”的原则,由体育部直接受理。

2.由裁判员根据比赛相关事实做出的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如有发现明显不公正判罚现象,可立即向监督的体育部老师反映,或拍摄比赛的视频,于赛后3日内提交。

3.有异议须申诉的,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3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于3日内向体育部提交经申诉球队领队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如向体育部提出没有事实依据的或者不负责任的抗议,体育部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奖励办法

1.比赛决出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2.评选四名优秀裁判。

3.本届比赛按照最终名次录取1-8名,纳入校运动会积分。名次积分为9、7、6、5、4、3、2、1;设置学院参与积分,凡参加本届竞赛的学院,积5分。

、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体育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五届学生足球赛(五人制)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体育部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