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本校师生员工进行体育运动锻炼,结合我校体育工作实际以及体育场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原则
1.在保证学校重要活动、体育教学、校内体育竞赛、校队训练等工作的前提下,所有体育场馆在其余时间内均对师生免费开放。
2.团体类(有组织的)活动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团体类活动使用体育场馆的应在线上填写《主校区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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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进行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各类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体育场馆进行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维修、改造等情况下暂停开放。
二、开放范围
1.室外体育场所: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
2.室内体育场馆:文体中心3楼篮球馆、文体中心操课教室(第一至第四教室)、文体中心1楼羽毛球馆、看台2楼乒乓球教室、看台1楼健身房。
三、开放时间
1.常规时间:每周一至周日,8:30-21:30。
2.寒暑假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四、室外体育场地灯光开放时间
1.春夏季:19:00-21:30。
2.秋冬季:17:30-21:30.
3.如遇雨雪天气等不适宜进行体育运动的天气,暂停开放。
五、其它事项须知
1.凡进入体育场馆师生应遵守本办法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体育场馆管理人员管理。
2.入馆人员要注意自身的运动安全,避免意外伤害。身体不适合剧烈运动者,请勿入馆运动或谨慎运动;带小孩进入场馆锻炼的教职工,要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在场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均由涉事人自己负责,与学校以及体育部无关。
3.入馆人员注意自身财产安全,避免财务丢失。出现财物损失自行承担。
4.入馆人员需穿运动鞋,自觉爱护馆内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严禁在场内吸烟和乱扔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团到本馆进行体育活动,对违反规定者,责令其停止活动,追究相应责任。
7.谢绝酗酒等不适宜运动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人员以及携带宠物人员入馆。
8.进馆须遵守疫情管控要求,体育部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场馆开放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体育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