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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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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学校本学期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实施对象: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

2.运动锻炼方式:课外体育锻炼由“阳光跑(体育锻炼跑)”与“体育运动签到”两种形式组合而成。参与学生使用“高校体育”APP(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作为打卡、考勤工具。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活动区域进行课外运动锻炼打卡,锻炼信息上传到APP管理后台并进行统计。

二、课外体育锻炼时间与区域

1.锻炼时间

(1)自2023年3月6日开始,至5月28日结束。

(2)有效体育锻炼时间为每天6:00—21:30,参与学生自行选择时间并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

2.阳光跑(体育锻炼跑):主校区田径场。

3.体育运动签到区域(主校区)

(1)室外篮球场(硬地区);

(2)室外篮排球场(塑胶区、硬地区);

(3)室外网球场;

(4)健身房(田径场看台1楼);

(5)乒乓球教室1、乒乓球教室2(田径场看台2楼);

(6)田径场;

(7)羽毛球馆(文体活动中心1楼);

(8)室内篮球馆(文体活动中心3楼)。

学生每次自行选择以上其中一片区域进行锻炼。

三、考核标准

1.课外体育锻炼是体育必修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占体育课总成绩10分。参与学生应在本学期完成课外体育锻炼总次数50次,每缺炼一次体育课成绩扣0.2分。其中阳光跑(体育锻炼跑)总次数不得低于20次。

2.课外体育锻炼成绩每天仅认定1次。分为“阳光跑(体育锻炼跑)”与“体育运动签到”两种形式进行,参与学生每次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锻炼。每天“阳光跑(体育锻炼跑)”与“体育运动签到”不可累计计算。

3.选择“阳光跑(体育锻炼跑)”进行锻炼的,每次跑步(或慢跑、快走)不得低于2000米。

4.选择“体育运动签到”进行锻炼的,每次锻炼不得少于40分钟。

5.保健课学生不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四、违规说明

1.体育部将加强巡查监督,对违规学生将建立违规信息记录。课外体育锻炼过程中发现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冒名顶替、网络购买代码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2.首次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再次违规者本学期的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同时通报学院按学校规定处理。

五、减免申请

以下情况,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课外体育锻炼减免申请表》以及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报体育任课教师后同意后,方可减免:

1.校运动队队员,且日常表现良好者。

2.参军入伍的学生,提供相关服役证明。

3.出境交流(交换)的学生,由所在学院提供证明。

4.学生因伤、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申请减少锻炼次数的。

5.经体育部研判,其他减免情况。

六、安全注意事项

1.参与学生应身体健康。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严禁进行剧烈运动,并按照要求申请减免。参与学生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课程安排以及天气等情况,合理、有序、科学安排课外体育锻炼的计划和时间。

2.锻炼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做好锻炼前的热身运动和锻炼后的放松运动。

3.锻炼过程中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心跳异常、冒冷汗、心区疼痛(胸或背痛)等身体不适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报告就近教师,并尽快到校医务室就诊。

4.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锻炼,遵守校内有关交通安全规定,注意校园内来往车辆和人流情况,确保自身运动安全。

七、其它说明

设置课外体育锻炼客服群(微信),每班选派1名体委进群(仅限1人),可在群内咨询相关问题。

      客服群二维码                            课外体育运动签到区域标志牌



                                    体育部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