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展示大学生风采,特举行本次比赛。
一、主办单位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部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3月31日
比赛地点:主校区文体中心三楼篮球馆
四、参赛单位
基础医学院、麻醉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五、报名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校在籍学生,参赛个人均需打印并填写《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1),学院统一盖章后与纸质版报名表统一交至体育部孙老师处(文体中心103室)。
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第四届学生校园健身操舞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3月13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870879247@qq.com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3685130324。报名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请各学院选派一名领队于3月11日中午12:30到文体活动中心第一教室进行培训辅导;比赛前进行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学院负责人添加QQ群:554133729。
六、竞赛办法:
1.竞赛项目:规定动作---全国排舞推广曲目《绽放》。注: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2.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比赛采用《2021-2024全国排舞竞赛规则》。各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比赛采用十分制,满分10分,精确到0.01分。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裁判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并根据裁判评分总成绩排定名次。
3.比赛要求
(1)各学院选派一支参赛代表队,每支队伍16-24人(性别不限)。注:人数偏差,多于或少于规定人数,减2分/人。
(2)编排应充分考虑舞步风格、场地、空间的使用,队员间身体接触的互动交流(队员同时或依次完成)、连续方向的转换、集中与分散等整体视觉效果的呈现。
(3) 在不改变曲目风格和音乐节奏的前提下,可对曲目的前奏(队员入场)、间奏和上肢动作、舞步方向、队形等进行编排;结尾部分可以有2*8—4*8拍不同于原舞步的编排。
(4)成套动作队形变化不得少于五次,至少出现一次流动队形和两次空间变化;依次或交替完成动作时,不跳舞步的队员停止时间不得超过 8 拍。托举动作时不准出现违例动作,托举数量不得多于两次(包括开始和结束)。
(5)着装须符合舞蹈风格。可以佩戴与表演相关的饰物,禁止佩戴珠宝、首饰、手表、手镯等私用物品。注:领奖时必须穿比赛服装。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如有违背体育道德行为者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禁止其参加后续校内体育赛事,且通告至学院,交由学院处理。
七、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第一至八名,发放获奖证书;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最佳组织奖一名,发放荣誉证书;
评选优秀裁判员四名,发放荣誉证书。
本届比赛按照最终名次录取1-8名,纳入校运动会积分:名次积分为9、7、6、5、4、3、2、1,增设学院参与积分凡参加本届竞赛的学院,积5分。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解释。
徐州医科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