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我校学生在体育部组织的各项群众体育活动中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校园体育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群众体育竞赛的安全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徐州医科大学体育部安全管理制度》精神,做好群体竞赛活动的申报、审批、组织、备案等工作。设立群体竞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朝法
副组长:程佳鹏
成 员:刘 岩 王东礼 李小芳 孙晶晶
群体竞赛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群众体育教研室。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一)赛前阶段:
1、明析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至实处。
2、召开赛前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安全教育,使参赛单位和主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3、参赛人员在赛前要确认自身健康状况,确保符合参赛要求,并签阅《徐州医科大学群众体育竞赛参赛相关事宜知情同意书》。
4、赛前裁判员需强调赛事纪律,保证参赛队员均重视赛场安全尤其是激烈性、对抗性、危险性较强的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等);同时通过群发消息、现场播报等形式,及时告知活动参与者安全注意事项。
5、联系场馆中心对体育竞赛场地场馆、器材设备、水、电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保障赛事顺利开展。
6、根据活动规模和人数,500人以上的规模应提前联系校医院,协助做好医务保障工作。
(二)赛期阶段:
7、加强裁判员队伍水平,确保活动公正、公平,防止群发性事件的发生。
8、加强赛事督导,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不定期巡视、督查。
9、比赛中,如身体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比赛,并及时告知裁判员和学院负责人。
10、如有器材及设施损坏,若损坏严重应立即停止比赛,并及时报修,确保后续比赛的顺利进行。
11、裁判员和督导人员做好比赛现场秩序与安全巡查工作,严禁与比赛无关的人员进入比赛场地。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如有突发情况按程序上报群体竞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体育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听从学校统一指挥,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要根据专业要求进行现场救护,如不能进行处理,立即联系校医院或急救中心(120),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13、现场师生应保持镇定,切勿惊慌,造成混乱,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及伤害。
徐州医科大学体育部
2022年3月16日